充分履职为内江绿水青山构筑起司法“屏障”
8月30日上午,资中县某能源再生企业迎来一批检察官。他们此行的目的是,回访、监督该企业是否按相关规定存放、处置、运输危险废物。一旦发现问题,他们将发出检察建议,要求企业进行整改。
从企业到医院,从森林到矿区……内江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的身影无处不在,他们的共同目标是——守护内江的绿水青山。
从这座城市的名字就可以看出,内江是一座依水而生的城市。沱江是内江的根脉,也是内江持续发展的源泉。
守护好内江的绿水青山,内江儿女责无旁贷,内江检察机关也在积极行动——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环境双重价值取向,将“生态检察”融入到工作中,以此响应内江绿色发展的号召——
在威远,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因涉嫌滥伐林木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该案在威远县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时,经释法说理,刘某某自愿补植树苗180余棵,修复生态环境;
在隆昌,一起案值达110余万元的非法采矿案发生后,隆昌检察机关建议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移送案件线索,同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查处。通过深挖细查,检察机关还查出了个别玩忽职守的国家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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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林区到河流,从土壤到空气,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履职,运用批捕起诉、查办职务犯罪、法律监督等履职方式,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盗伐林木、非法采砂采矿、偷排废水废液或有毒有害气体等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深挖细查环境污染背后的失职渎职犯罪,保护沱江流域绿色生态系统,为守护内江的绿水青山构筑起一道道司法“屏障”。
“通过执法办案,有效地服务和保障了内江绿色发展。”孔兵说,通过严肃查处生态环境资源领域的职务犯罪和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内江检察机关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营造了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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