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规范涉案财物的查封、扣押、冻结、保管、处理工作,提高司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内江市市中区检察院采取措施组织开展2017年上半年涉案财物专项检查工作,对2016年11月至2017年7月在办案件和已结案件的涉案财物的查封、扣押、冻结、保管、处理及人民监督员到场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领导重视,制定方案。该院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由案件管理办公室、监察室具体负责落实检查工作,并制定了《2017年上半年涉案财物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将专项检查工作内容逐项细化到各部门,部分具体职责落实到人,并以党风廉政建设为抓手,严格纠正“四风”问题,杜绝在专项检查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和应付思想,将专项检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扎实推进,力求实效。专项检查由相关各部门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自侦部门、公诉部门对纳入此次专项检查范围的16件案件(含涉案款项1452.17万元、涉案物品52件)的立案、扣押、处理等环节进行了逐案自查,重点检查有无手续不全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况、法律文书制作、审批权限是否符合规范、引入人民监督员到场监督涉案财物工作是否落到实处等情况。计财部门、案管部门对涉案财物的接收、保管、调用工作进行自查,自查涉案财物、法律文书流转程序是否符合规范,有无定期检查,账实相符,对收到的物品是否建账设卡,有无专门的专用保管场所,是否建立涉案财物的接收、调用、出库等相关制度等;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对引入人民监督员到场监督涉案财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案管办严格履职,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联系,对涉案财物案件的扣押情况、保管情况、处理情况、法律文书、人民监督员到场监督情况及相应的时间节点进行逐案、逐笔清理、核对,同时完善案卡、档案,一案一卡,一案一档,规范管理,通过自查、核查,涉案财物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内外合力,加强监督。监察部门、案管部门作为内部监督,对专项检查的开展进行同步跟进监督,并督促各部门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同时,为加强外部监督,市中区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专项检查并召开人民监督员座谈会,会上通报了涉案财物的工作开展情况及2016-2017年涉案财物工作台账,随后人民监督员查看了相关资料,并对市中区院涉案财物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及时通报,落实整改。案件管理办公室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对涉案财物专项检查情况汇总后向院党组进行专题汇报,并向全院通报。通过专项检查,市中区院涉案财物工作总体情况良好,但也存在部门之间衔接不到位、相关人员对涉案财物相关法规,业务操作流程不熟悉等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市中区院已制定措施,落实整改。(牟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