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采取三举措全面推进仲裁规范化建设取得成效。
提升软硬件设施,开展示范仲裁庭建设。今年以来,威远县积极创建“劳动人事争议示范仲裁院”,把加强仲裁院标准化建设作为提升部门形象、扩大人社工作社会影响力的重要服务窗口,严格按照《四川省劳动人事争议示范仲裁院考核标准》设置要求,已建成“四室一庭”,即:专用仲裁庭、调解室、档案室、案件接件区域、办公区域。及时完成了制度上墙、标牌上桌、设备上线等工作,办公场地和基础设施已基本具备标准化、信息化。调解仲裁工作信息化建设正稳步推进。
规范案件办理,大力提升仲裁结案率。对于仲裁案件,要求两手抓,一手抓案件质量,一手抓结案效率,案件处理质量与结案效率并重。开展案件处理情况普查,统一办案标准,提高案件处理的公开度和透明度,规范案件处理程序,做到案件事实清楚、法律适用准确、文书规范,审理完毕的案件及时结案,仲裁结案率保持在98%以上。
加强调解工作,不断提高案件调解率。一方面,在调解方式方法上下功夫,采用电话调解、庭前调解、背靠背调解、庭后调解等多种调解方法,无论大小案件,都要在查明事实、分辨是非的基础上先进行调解,加大与当事人的沟通力度,努力促成双方和解。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乡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作用,使劳动争议纠纷能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理,将矛盾化解在源头。(李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