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在威远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办公室里,受害人吴先生将一面印有“人民警察为人民失而复得暖人心”的锦旗送至办案民警手上后,感激地说:“当派出所民警给我打电话说车子已经追回来时,我最初还不敢相信,毕竟距离报案还不到一个小时……”
1月3日上午8时许,吴先生将自己的电瓶车停放在所住小区外的公路边。当他时隔一个小时再次返回骑车时,发现电瓶车不见了踪影。吴先生立即前往辖区威远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报了案。
派出所接到报警后,办案民警通过调阅案发现场的“天网”监控后证实,吴先生的电瓶车确实被盗,而盗窃该车的犯罪嫌疑人与之前威远县城区内发生的多起摩托车、电瓶车盗窃案的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很相似。
据办案民警林森介绍,自2017年10月以来,威远县城区内先后发生了10余起摩托车、电瓶车被盗案件,而且在办案民警调查过程中发现,这些案件作案手法非常相似,均属个人作案。同时,办案民警还发现,该犯罪嫌疑人每次作案后,都会骑着被盗车辆向威远县界牌镇方向驶去。
结合以上种种线索,威远警方通过对案件的综合研判后,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蒋某(男、40岁、威远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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