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9日,中国消费者协会表彰2016-2017年度全国消协组织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内江市消委会连续第6次荣获全国消协组织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年来,内江市消委会在省消委、内江市委、市政府、市矛化办和市工商局的领导下,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公益性职责,牢固树立“以消费者为中心”的理念,在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受理消费者投诉、消费教育引导、商品服务监督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努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内江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夯实基础,健全机制。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凝聚消费维权合力。一是大力推进消费维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二是积极与人民法院建立消费纠纷调解对接机制,邀请法院有关人员参加调解疑难复杂消费纠纷。三是进一步建立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示范点共28个。四是在保险、汽车、旅游、商场、超市等行业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把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
保障民生,促进和谐。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市各级消委会切实做到咨询必接、投诉必受、难题必解、结果必录,及时化解消费纠纷。据统计,2016-2017年,全市受理消费者投诉共1883件,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62.68万元,接待消费者来访、来电咨询15987人次,均予答复或转有关部门处理。
加强监督,规范行为。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督促企业诚信守法经营。一是在媒体曝光消费陷阱、电视购物、商品售后服务等问题和典型案例。二是组织经营者进行约谈,通报不合格商品、格式合同、实际案例等方式,提出建议意见、督促企业整改。三是针对通讯、保险、出租车和房地产行业等存在的问题,在全市开展消费者满意度问卷调查评议活动。四是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宣传活动,组织食品经营者、消费者和媒体代表开展消费体验活动,引导企业及从业人员学法、守法、用法,强化主体责任意识。
强化教育,引导消费。大力开展消费教育宣传活动,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以及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一是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深入市场、乡镇、街道、车站、学校等,向广大群众印发法律法规及消费维权知识手册。二是组织通讯、保险、出租车、汽车销售、物业、快递、家具、电商等行业负责人和消费者代表培训,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增强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三是针对消费新热点、新领域、新问题,在媒体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共93条,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四是在全市开展老年消费教育宣传活动,引导老年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
广泛宣传,确保实效。认真开展“消费年主题”和“3•15”宣传活动,每年组织成员单位在学校、社区、商场、乡镇、市场,车站等,采取“3•15”新闻发布会、制作宣传展板、印发宣传资料、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假冒伪劣商品展示等形式开展法律法规和消费维权知识宣传活动,确保“3•15”系列活动取得了实效。
内江市消委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把荣誉变为动力,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建设,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激发和释放消费潜力,努力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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