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辖区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做到交通事故处理及时、便民、高效,按照省厅交交管局、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推进建立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中心的意见》的文件精神,2014年8月,资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会同保险公司在城区设置了振兴汽贸服务站、天茂汽贸服务站、三和集团服务站、西部汽修服务站、顺捷汽贸服务站等5家快撤快处快赔服务站。2017年4月,道路交通事故快撤快处快赔工作向全县农村延伸,在全县18个乡镇派出所设置了道路交通事故快撤快处快赔服务站,“快处快赔快撤”已经逐渐深入人心,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了引导事故车辆自觉“快处快赔快撤”,及时撤离现场,大队与保险公司加强了对当事人双方的引导,明确了“快处快赔快撤”主要针对于未造成人身伤亡,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合计损失在一万元以下),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道路交通事故(单车事故除外)。只需事故双方当事人核查对方驾驶证是否有效、车辆是否购置保险、无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情况,对现场进行照相后约定24小时内到达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撤快处快赔服务站处理即可。原则上不出警,接到报警电话后,当确认该事故适用“快处快赔快撤”机制时,通过电话引导当事人办理“快处快赔快撤”。经引导后,应当自行撤离而未及时撤离造成交通堵塞的当事人,将处以200元的罚款,民警到达现场后要求当事人立即撤离仍不配合的,坚决拖移车辆强制撤离。
通过实施“快处快赔快撤”,充分缓解了因小额财产损失事故引发的交通拥堵,有效促进了城乡道路的畅通与安全,方便了群众出行,减少了二次伤害、二次事故,同时,还节约了更多的警力。据统计,从2017年4月在全县18个乡镇派出所开始实施“快处快赔快撤”机制以来,共快处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320件。(罗凯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