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上午,市中区法律援助中心充满着欢声笑语,受援人黄某的丈夫王某向援助中心送来一面大红锦旗,上书“法律援助真诚服务,为民解困温暖人心”,真诚表达对法律援助中心的感谢。
1997年6月24日,永安镇永福村2社村民黄某在成都某工地打工,受抹灰组长安排从龙门架上卸水泥到室内时,因提篮与三层楼平台连接板断裂而摔伤,致椎体爆裂性骨折伴不全瘫,经成都两家医院7个月的治疗,病情稳定出院时仍不能独立行走。1998年1月24日,年关将至,在没做伤残鉴定的情况下,黄某与某建筑公司仓促达成一次性解决黄某工伤的协议,由公司支付黄某6.9万元,扣除医疗费,最后实际到黄某手里的钱只有1.7万余元。因缺医少药,病情逐渐加重,从不全瘫到2010年前后高位截瘫。因法律意识淡薄,黄某未及时对该协议提出异议。黄某高位截瘫后,一筹莫展的丈夫便开始了艰难的“维权”之路,他们长期到永安镇政府等部门上访、闹访。
2016年8月,区法律援助中心了解黄某的情况后,决定给予法律援助。由于案情复杂,年代久远,中心启动了维稳疑难案件办理机制,经反复讨论分析案情,理清承担责任的主体,指派熟悉法律的凌家法律服务所主任张友新办理。经过司法鉴定,办案人员跨越内江和成都两地艰辛取证,用时一年零两月,历经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一审、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2017年9月22日,双方当事人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自愿达成协议:该建筑公司自愿再向黄某支付5万元,现黄某已收到公司支付的5万元。黄某一家为表谢意,便出现了本文开头的暖心一幕。(王红霞 王从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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