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未成年人法制预防。深入社区、校园、庭审现场,以案释法,现身说法,大力加强未成年人理想信念教育、法制警示教育,并通过社区法制宣传、家长座谈会等形式,增强家长法制观念和对未成年人的监管意识。2016年以来共深入7所学校开展法制宣传12次,发放宣传手册4000余册,摆放展板、宣传挂图30余张,受教育达1万余人;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进行宣传报道13次,运用新媒体宣传报道6次。如全区范围内大力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相关单位人员参与“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联合市院、综治办、公安局等单位,开展“呵护花季,远离性侵”大型法治宣传活动。
与涉罪未成年人平等对话。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等办案各个环节,注重与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平等对话,针对未成年人不同的个性特点、成长经历、羁押后的变化等情况,去发掘其犯罪根源,找到合适的方式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和审讯,减轻未成年人心理负担,真正走进他们的内心世界。采取“亲情会见”,让其意识到亲人、社会并没有抛弃他,重新树立起改过自新的信心和决心,回归社会。运用寓教于审的“圆桌审判”,让涉罪未成年人在宽松缓和的圆桌前,减轻恐惧和抵触心理,强化教育挽救的效果。针对被判处缓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及不捕、不诉的未成年人,积极开展回访考察工作,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和日常表现。
加强涉罪未成年人心理干预。依托预防帮教平台“未检扬帆工作室”,进一步构筑检察机关与未成年人沟通的桥梁,以“守望青春、为爱护航”为目标,针对心理有创伤,性格存在问题的涉案未成年人,除由具备三级心理咨询师的干警对他们进行心理疏导外,还聘请有经验、有资历的专业心理咨询师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干预、帮扶,帮助他们建立积极的生活态度和合理的人生认知,解决负面情绪的困扰,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周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