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区检察院认真履行反腐败工作职责,主动加强与反腐败协调小组之间的相互沟通和协调,逐步落实和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反腐倡廉工作。
加大对贪贿案件的打击力度。紧紧抓住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突出办案和预防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犯罪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司法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发生在涉农惠民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特别是加大查办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就业就学、新农村建设等民生领域中的职务犯罪力度,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保障和促进东兴区各项惠民富民政策措施的落实。
加强办案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侦查谋略和侦查技能研究,努力提高侦查人员发现犯罪、初查、讯问、收集和固定证据、排除干扰阻力的能力。严格使用讯问室和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实行“讯问必须在讯问室进行”和“凡审必录”制度;进一步规范侦查人员初查、立案、侦查、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等环节中的执法行为,认真落实个案质量考评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加强对撤案、不起诉案件的管理。
增强反贪队伍建设。加强党性修养,着力解决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观念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做好反贪污贿赂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加强业务学习培训,着力提高发现犯罪、突破案件、收集固定证据、运用法律政策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能力。加强自身监督制约,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切实把廉洁从检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努力营造查办职务犯罪大格局。主动加强与纪检、公安等部门的联系,在办案协调配合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整合优势资源,迅速、有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加强与技术、公诉、预防等部门的配合,对重大疑难案件邀请公诉部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对产生广泛影响的案件,加强与预防部门的配合,深入剖析贪污贿赂犯罪的原因、特点和规律,向发案单位及其监管部门提出建议,督促其健全规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进一步压缩腐败的生存空间。(周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