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隆昌市法院牵头,组织隆昌市检察院、公安局召开隆昌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共同参与的工作联系会。隆昌市法院院长李晓鹏、隆昌市检察院院长魏勇、隆昌市公安局副局长梁茂出席会议,隆昌市法院审委会委员、检察院部分员额法官、辅助人员、公安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围绕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审理机制、交通事故民事案件相关问题、刑事案件庭审实质化相关工作进行了深入研讨。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参会人员各抒己见,就相关问题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和意见,同时,均表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三家要进一步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刑事庭审实质化工作,办好交通事故类案件,化解好矛盾纠纷。
结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三家在联系会上达成的共识,隆昌市法院院长李晓鹏认为隆昌法院将交通事故审判庭设立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庭审实质化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推进作用,进一步落实了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要求,法院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技术保障,做好工作和职能延伸,与检察院、公安局密切联系、相互配合,携手并进,打造工作亮点,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曾崇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