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下午,凌家镇召开了2017年国庆节前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会议由副镇长李丹主持,参会单位分别为镇四职干部、食药所、工商所、畜牧站和防保所。
会上,李镇长组织学习了《四川省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通报了2017年上半年全国典型食品安全事件。
最后,熊书记作了重要讲话,对下一步如何继续深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六点要求:一是抓好农村100人以上聚餐申报制度。要规范农村群体性聚餐管理制度,必须做到农村100人以上聚餐报告备案,必须派人现场指导,必须督促农村家庭自办宴席承办者和厨师家宴举办前签订《农村家庭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承诺书》。二是要建立农村厨师持证上岗制度。凡从事操办农村宴席的农村厨师,要进行全面细致的摸底排查。三是要建立家宴用食品及原料检查制度。对于申报举办家宴的群众,要组织专人,对筹办家宴的食品安全进行检查和指导,把好关口,严禁采购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四是要落实加工场所和用具清洁消毒制度。要选派专人负责督促事主做好家宴场所卫生清洁工作,指导做好厨房用品、餐具等重点地方和用具的消毒工作,并严格做到生、熟食品,原料与成品等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五是集中开展农村家宴备案工作的宣传、指导和培训。在辖区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确保人人知晓,形成自觉申报农村家宴的良好氛围。六要严格责任追究。要积极督促辖区村民委员会将家宴申报制度列入村规民约,并明确专门人员进行管理。对于事主举办家宴活动拒不申报登记、以及有经营行为的厨师未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培训合格证擅自操办农村家宴,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由事主或承办厨师承担事故的直接责任。食药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沈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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