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措施,狠抓新一轮平安创建工作
牢固树立稳定也是生产力的思想,将平安创建工作作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纳入院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不断探索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新方法、新途径,消解不安定因素。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原则,从辖区内的高危人群、刑释解教人员、存在的矛盾和“热点”、“难点”问题入手,进行摸底排查和梳理,及时将出现的各类纠纷和案件处理在萌芽状态。
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
坚持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依法惩处组织策划、指挥、参与“邪教”、“法轮功”的骨干分子和顽固分子,积极参加“打黑除恶”的专项斗争,突出打击团伙犯罪、涉黑、涉恶、涉抢、涉爆犯罪和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及时办理公安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做到快捕快诉,结合检察职能,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推进全区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
落实宽严相济司法刑事政策,加强监管帮教工作
积极服务和谐社会建设,对轻微刑事案件、青少年犯罪案件明确实行该宽则宽,当严则严的原则。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监督司法行政部门是否依法依法接收、建档、考核、评议、解除和进行奖惩,有效防止监外执行犯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继续推进对未成年犯的“4+1”帮教活动,实施社区矫正,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生活和工作中的实际困难,为矫正对象落实低保、责任田等待遇。
加强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工作,提高群众对平安创建的知晓率
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教育活动,教育检察干警依法办案,公正执法;强化法制宣传,结合严打、禁毒、举报、预防职务犯罪等专项活动,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增强公民的法制意识;积极宣传综治工作的经验成效,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经验成效和典型事(案)例以及“大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作用的情况;大力开展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和清理执行积案的措施和成效。(周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