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先生是成都一家软件公司的职员,因工作需要来到内江,他于2016年5月20日在市中区新华路附近租了一套住房。
2017年5月17日,按照之前签订的租房合同,曾先生所租房屋即将到期,曾先生也决定不再续租。然而,在与房东交接的过程中,却因为押金退还问题引发了一场纠纷。
阴差阳错:房东租客难交接
曾先生向记者介绍,2017年5月17日中午,他与房东周某约定当晚退租,可周某临时有事没能赶到。
不巧,第二天一早,曾先生接到公司催他回成都工作的电话,就于当天上午离开了内江。离开前,他联系到周某,周某让曾先生将钥匙交给物管,随后会通过曾先生银行卡返还租房押金。
“如果将钥匙交给物管,房东拿了钥匙不退给我钱怎么办。”曾先生认为,一定要先拿到押金才能还钥匙,不然对方有可能拿了钥匙就“翻脸不认人”。因此曾先生将钥匙交给了附近一家百货商店的阿姨,并打电话告诉周某,他将钥匙给了一位朋友,让他尽快返还押金,收到押金后便让朋友将钥匙归还。
然而,押金迟迟没能打进曾先生的卡里。曾先生后又多次联系周某,而周某称去了外地出差,居住地较偏僻不能转账。
6月20日,曾先生接到周某电话,要求他回内江退租,并告诉他由于他一直没交还钥匙,自己已将出租房门锁更换,需要曾先生支付换门锁的费用。
“他换门锁,凭什么要我出钱!”曾先生告诉记者,之后,他再也联系不到周某,打电话一直都无法接通。
无奈之下,曾先生8月24日再次回到内江,通过住在出租房的新租客,终于联系到了周某的儿子。两人约定第二天一早见面商谈。
第二天两人见面时,对方列出了一张需要曾先生赔偿的清单,共计3970元,除去押金3000元,曾先生竟还倒欠房东970元,于是两人不欢而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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