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的价值不在于财富多少、地位高低,而在于社会、群众是否那么需要。因为被需要,所以我过得既充实又快乐!”
8月25日,在东兴区政法英模事迹报告会上,东兴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张丽热心帮扶困难群众的事迹,感动了现场的每一个人。
张丽,是东兴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也是一名法律援助律师。执业10年来,她参与和主持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600余件,提供法律咨询6452人次,为受援群众挽回各类经济损失近1000万元。执业10年来,她用真情诠释了法律工作者的责任担当与忠诚。
守护公平正义:倾力帮助数百职工讨薪
法律援助,是党和政府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无偿提供法律帮助的重要途径。它的实质是保障弱势群体获得司法公正的权利,从而真正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律援助作为社会弱势群体应当享有的一项政治权利,它像天平一端的砝码,托起了另一端法律公正的一切份量。作为一名法律援助工作者,张丽为能守护这份公平正义而感到骄傲。
2014年,张丽主持、参与了法律援助内江某制药有限公司(下称:某制药厂)800余名职工讨薪案。
那年夏天,天气异常炎热。某制药厂几名职工代表找到她,诉说了他们的案情:某制药厂自2011年全面停产后,800余名职工处于待岗状态,而企业从未支付过他们的待岗生活费、经济补偿金、养老、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金等,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职工们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讨薪,可他们中不少人在下岗后生活十分困难,根本就拿不出钱来请律师。张丽回忆称,在来她办公室的人群中,还有一名母亲带着一个五六岁的孩子,孩子看上去有些瘦,显然缺少营养。“那一刻,我的心突然像被针刺了一般,感到一阵莫名的难受。”就在那一瞬间,张丽脱口而出:“我可以帮你们!”
该案关乎社会稳定和企业发展问题,东兴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后,立即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并挑选优秀律师,组成了法律援助律师团,专项负责此案。
由于涉及人数众多,牵涉范围广,加之证据缺乏,该系列讨薪案诉讼准备从一开始便显得紧张而繁忙。经历了700多个日日夜夜,积累了一米多高的应诉材料,在与法院、对方律师以及当事人沟通42次、组织调解58次后,法律援助终于赢得了最后的胜利。
2016年10月,最后一批职工在法院集中领到了应得的劳动报酬等累计300余万。职工们领到钱的那一天,张丽的电话成了他们表达感谢的热线。
“这个案件的成功办理,让我真正认识到,法律援助事业,不仅是为困难群众打一个官司那么简单。”在张丽看来,法律援助关系到社会最底层民众生存问题,体现的是我国宪法所赋予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实现法律公平公正的法治理念,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作为一名法律援助律师,肩负着党和政府的重托,人民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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