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下称《意见》)。司法部部长、全国普法办主任张军就《意见》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进一步细化实化普法责任
张军表示,普法是国家机关的应尽义务,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就是把国家机关普法责任进一步细化实化,在执法的过程中精准普法,让人民群众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自觉执行法律裁决,并在法治实践中感受法治精神。
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推动普法工作转型升级。一是普法方式将更加有效。“谁执法谁普法”把普法融入执法的全过程,哪个机关、哪个工作人员执法,就由哪个机关、哪个工作人员普法;在哪里执法就在哪里普法;具体的执法方式就是具体的普法方式。这将使普法由静态变成动态,法律由“纸上的法”变成“现实中的法”。二是普法格局将进一步扩大。更加注重发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全民普法中的作用,将普法工作由主管部门的“独唱”,变成各部门的“合唱”,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三是普法的约束力将不断强化。国家机关的普法任务和责任更加明确具体,与该国家机关执法责任紧紧绑定在一起,便于检查考核,推动普法由一般口号变成刚性约束。
确立七大任务设置责任清单
张军说,国家机关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主要职责任务有七项:一是建立普法责任制。二是明确普法内容。三是切实做好本系统普法。四是充分利用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起草制定过程向社会开展普法。五是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六是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七是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
建立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就是国家机关各部门将本部门本单位普法重点任务、拟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重点普法对象、责任单位及负责人、预期目标及完成时限等,分年度以清单的形式明确列示出来,保证普法责任分解到部门、分解到人,使之可量化、可考核。
据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