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选择和确定四川省政府立法项目,更好地集中民智,体现民意,扩大社会各界对政府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四川省政府法制办决定从9月11日起至10月15日,在全省范围内公开征集2016年省政府立法项目(含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
即日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就我省社会经济发展中需要地方立法解决的事项提出立法选题或立法建议。提出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立法选题时,需注明立法项目名称、拟解决的主要问题;提出地方立法建议,可以反映我省现行地方立法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意见或建议,也可以对已经施行的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提出修改意见。
省政府法制办负责人特别提醒,提出地方立法选题或立法建议时,应写明单位、姓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邮寄至成都市督院街7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邮编:610016;或传真至(028)86605095;或发送电子邮件至scfz66@126.com。
此外,作为此次立法项目公开征集活动的唯一合作媒体,本报也将专门开辟三条网络征集通道,供读者网友提交立法项目,分别是:
1、将您的立法建议,发微博私信@四川日报或发送至四川日报微信(公众号:scrbgfwx),留下您的姓名+联系方式。
2、将您的立法建议,发送至川报观察微信(公众号:cbgc2014),或发送至电子邮箱cbgc@scol.com.cn,并留下您的姓名+联系方式。
3、你也可以扫码进入天府社区,参与立法项目征集。(庞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