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是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充分发挥政法部门特别是公安机关骨干作用的同时,组织和依靠各部门、各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力量,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通过加强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方面的工作,实现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违法犯罪,化解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的一项系统工程①。
城市网格化管理是一种革命和创新。城市网格化依托统一的城市管理以及数字化的平台,将城市管理辖区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成为单元网格。通过加强对单元网格的部件和事件巡查,建立一种监督和处置互相分离的形式。对于政府来说的主要优势是政府能够主动发现,及时处理,加强政府对城市的管理能力和处理速度,将问题解决在居民投诉之前。
我国的社会治理思想源远流长,历史悠久。自历史上首个王朝——夏朝建立开始,社会治理方式在原始部落的基础上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历经秦朝到清这一封建皇权统治时期的漫长岁月,“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这滨、莫非王臣”的统治观念始终未变,以“统治”为核心的社会治理思想、制度和机制逐渐形成,日趋完备。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决定》中明确提出——“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这是中央文件首次提出“社会治理”;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体现的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思想引领下,“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响应了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又顺应了新时期我国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形势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②。
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管控型”治理模式在新中国成立之后占据主导地位;社会治理一直处于“应急处突”的被动防御状态之下,往往打的是一场场缺乏准备的战斗,其结果不论胜败,均在其前牢牢地嵌了一“惨”字。细究其因,皆起自社会治理的被动地位,犹如消防工作,火势发生后方才接警,再组织扑救;投入大却不见产出,损失无法避免且预后不良,所尽的一切努力都只是在减少损失而已。而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稳步前进,“服务型”治理模式已成为新时代的必然选择。而基于“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的建立,则立足于防患于未然,防重于治,从被动防御演化为主动出击,从减少损失进化到避免损失且预后良好。以实际行动为威远社会治理从“管控型”向“服务型”的转变注入了催化剂,演绎了一条行之有效的改革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