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发布车检改革18项新政内容。其中,“自9月1日起,试行非营运轿车6年内免检”的新政内容,有望改变车检过于频繁的现状,帮车主减负。昨(4)日,省交警总队、省质监局联合召开新闻通气会,对外公布“新车6年免检”等新政在我省的实施细则,并进行权威解读。
会上,省交警总队副总队长李德华介绍,我省将根据《四川省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机动车检验改革,推动安检工作社会化。同时将清退公安、质监等政府部门举办的安检机构,并就免检新政进行集中答疑。
按需设置检验站
偏远县市至少设一处
据了解,根据“按需申办”原则,取消安检机构数量限制和布局限定,支持按市场需求、便民要求推动检验站点社会化,鼓励在机动车保有量大的地方多建检验站点,在距离市区偏远、群众往返不便的县(市)至少设立一处检验站点。
李德华表示,取消安检机构的数量限制同时,也要加强安检机构的规划设置和监督管理。积极推行大型汽车、小型汽车和特种汽车分类检验,在城区利用机动车维修厂站等场所布建小型汽车安检机构,在郊县布建专业化大型汽车安检机构。
9月30日之前
清退公安质检的安检机构
据悉,今年9月30日之前,公安、质监等政府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举办的安检机构将被分离清退。同时,公安民警、质监等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及其子女、配偶以任何形式参与社会化安检经营的,也将被清退,凡是违反规定继续参与经营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被清退的安检机构,将进行改制,改制后,消费者可到辖区内具备资质的安检机构检车。对于某些安检机构较少、检测能力较差的市州,将鼓励社会力量投资新建安检机构。
加强异地检验监督
将建机动车检验监管中心
市(州)公安交警部门将建立机动车检验监管中心,有安检机构的县(市)公安交警部门建立检验监管分中心,负责审核本辖区检验资料、照片、视频、数据等信息,统计分析检验业务数据,研判检验业务情况,及时发现异常,实时预警核查。
各级公安机关、质监部门加强对异地检验业务的监管,每月分析通报异常数据。对检验业务有明显违规嫌疑等异常情况,超过3个月未发现、核查、处理的,追究监管部门渎职失职责任。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会定期检查通报各地检验监管系统的应用情况。
严打违法违规
安检员出假报告将被重处
全省交管部门将严厉打击非法中介,开展安检机构非法中介的集中整治行动。要集中查处、撤销、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安检机构,坚决追究其经济、行政、法律责任。对违法违规检验造成交通死亡事故、收受贿赂、以权谋私等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对安检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与他人相互勾结出具虚假检验合格报告的,要从重处罚,并依法撤销检验资格。
对车辆管理所民警与非法中介勾结,违规办理业务的,将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调离车辆管理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质监部门工作人员在监督管理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新增便民举措
将推快递代办验车服务
下一步,省交警总队将推出几项便民措施,其中包括异地通检、快递代办、预约检验等举措,方便消费者验车。
省公安厅车管处副处长李异介绍,9月1日起,各市州交警部门将联系快递公司,制定快递代办业务。办理好的快件直接邮寄给车主。
此外,从明年1月1日起,省内登记的除大型客车、校车外的其他机动车都可在省内任何具备检验资质的安检机构检验,不需要再办理委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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