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活动中,内江市威远县庆卫司法所将主题教育活动与岗位工作相结合,帮助一位困难群众实现了心中两年半的“维权梦”。
两年多前,庆卫镇庆丰村12组陈能春在越溪镇白鹤湾煤矿工作中患病,经四川华西医院治疗诊断为“职业病”。后经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多次诊断为“无尘肺”。由于医疗机构对陈能春病历诊断各异,让他艰难地走上了维权之路。为讨回公道,实现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梦想,他先后找过用人单位,越溪镇政府,县、市、省有关单位和部门。终在2012年11月,内江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出具职业病鉴定书,鉴定意见:“无尘肺,处理意见:观察对象,一年后复查,复查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 2013年4月,陈能春来到庆卫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法律援助。经协调,庆卫法律援助工作站接受县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朱祥跃认真协助当事人查找相关证据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劳动合同纠纷”依法向威远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及时受理了当事人的仲裁申请。 5月23日,威远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裁决:“越溪镇向鹤湾煤矿在裁决生效10日内支付陈能春经济补偿金等费用:50413元;越溪镇向鹤湾煤矿为当事人办理2008年3月至2013年5月社会保险手续,社会保险费中陈能春应承担个人应缴纳部分。”从而圆了陈能春心中两年半的“维权梦”。 |